为推动中小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10月15日,由上海市司法局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上海市爱心帮教基金会、长兴镇政府联合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演讲比赛在长兴中学大礼堂举办,来自7所学校的16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比赛。
本次演讲比赛以“‘典’亮青春 与法同行”为主题,参赛学生结合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以不同角度作为切入点,讲述了自己对法治的理解和思考。
“大家看,这是我爸爸妈妈结婚时的纪念照,他们一结婚,婚姻生活就受婚姻法的保护;2010年,我出生啦,成为了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的一切都将受法律保护;看,这是我第一次戴红领巾的样子,我上了小学,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获得一等奖等的张芊语同学从自身经历出发,阐明民法典伴随“人生之初,少年长成,成家置业,养老继承”的各个重要阶段。”
还有的学生从“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高铁霸座”“遛狗牵绳”等热点话题入手,以小见大,分析了《民法典》实施的意义。
长明中学的张俊驰同学说,班里有个爱玩游戏的同学,经常在游戏里几百几百地充值,学了民法典后他知道,这在法律上相当于与游戏服务提供商签订了服务合同,但青少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签订合同,所以充值是无效的。他还听老师讲过一个类似案例,一个中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在手机上充值游戏币,高达数万元,“这可真是震惊了我们,现在好了,有了民法典,商家以后就不能肆无忌惮地为青少年提供这种服务了。”
张俊驰家的楼下邻居养了一条大狗,经常不拴狗绳,在楼梯口对来往的人“虎视眈眈”,很多小朋友都很害怕。但养狗人还觉得好笑,说狗不咬人。一天,张俊驰鼓足勇气,给对方说:“爷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不拴狗绳是不对的,你觉得它不咬人,但有人天生就怕狗!”
爷爷听了后笑了,“小伙子,你还挺厉害的嘛,我知道了,下次注意。”最近那条狗没有出现在楼下了,他很骄傲:“妈妈夸我是民法典的宣传志愿者。”
主办方表示,此次活动让法治教育走到中小学生身边,有助于增强中小学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意识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