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时评|裁判文书上网,关键信息不该“消失”

近日,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报道引发关注。报道指出,全国多地法院最近一两年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司法文书中,有相当一部分将案件审判员姓名隐去,还有案号信息也被模糊处理。笔者日前登录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虽然具体数量难以统计,但确实存在上述问题,有判决书甚至连法院名称都隐去了。

对于哪些裁判文书应当公开,公开时应隐去哪些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审判员姓名、案号、审理法院等显然不在隐去之列。所以,上述裁判文书公开方式不符合规定,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有些裁判文书中的审理法院、案号等信息全部被隐去

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网的关注,本质上是在关心司法是否足够公正公开。经过十余年建设,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成为我国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但也要看到,近年来公开的判决书数量相比实际案件数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公开程度与公众期望存在一定差距。

这背后有第三方爬虫软件大量抓取、操作失误导致部分当事人隐私泄露、一线法官工作量太大等一系列客观原因。但是,这些问题并非无法克服,不能因噎废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作为促进司法公开透明的一项重要举措,裁判文书公开并非可供法院选择的“权利”,而是应当完成的“义务”。一份完整的判决书不仅有法院的裁判观点,还含有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各方如何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等内容。只有公开裁判文书,其他法律从业者、社会公众才能知晓判决结果是如何产生的,对于监督判决是否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原标题:《上观时评|裁判文书上网,关键信息不该“消失”》

栏目主编:简工博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苏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