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公,我以后是不是要被送去美国?”
2024年深秋,上海某小学门口,10岁的朵朵(化名)拽着81岁王老伯的衣角,眼里满是惶恐。她的美国护照还有3天过期,而生母离世半年,生父身份至今成谜——这场关于“谁该当监护人”的拉锯战,在徐汇法院上演了现实版“亲情缘分考”。
2024年9月,王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两个分别出生于2015年和2017年的女儿。这两个孩子均在美国出生,拥有美国国籍,但自幼跟随母亲和外公在上海生活。随着母亲离世,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孩子的护照即将过期,而根据相关规定,护照延期必须由监护人办理。若无法办理,孩子们就可能面临非法居留,甚至被驱逐出境的风险。
更棘手的是,孩子的生父信息根本是完全空白的。王女士从未向家人透露过孩子父亲的身份,孩子的美国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也是空白的。

孩子的生母已经离世,生父身份自始至终缺失。王老伯四处求助,最终在徐汇区检察院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成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在我之后,以后谁来监护她们?”
81岁的监护人,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被照顾的人。
王老伯每月有1万元退休金,但在上海租房就要6800元。而两个孩子的学费,一学期就要8万元。
更让人揪心的是,王老伯的女儿生前做生意欠下不少债务,老人为了还债,卖掉了上海唯一的房子。积蓄所剩无几,靠亲友借款勉强维持日常。面对现实,王老伯想过把两个孩子送到国外的亲友那里去生活。但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许凯认为,这种方案在司法上有难度。而对方的态度让王老伯心里一沉:“他只愿意寄养,不作为监护人。”
那王老伯是否可以指定一个后备监护人,在他离世后,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女孩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表示,按照目前民法典的规定,只有父母才能用遗嘱方式为自己的未成年小孩指定一个后备监护人。
对此,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建议,王老伯或许可以找社会组织,比如“徐汇区或者上海市的未成年保护组织,或者说那种专业的社会监护组织”做委托监护,再找一个监督人,比如“民政部门”,为小孩托底。
而王老伯对于自己未来的打算,一开始,也想得很乐观,“安顿好小孩后,我就到养老院去。我能到什么地方去呢?”
但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老龄事业发展科科长李成伟在上门走访时告诉王老伯,王老伯如果要住养老院,也必须要有一位监护人。“你住养老院,养老院也要问你监护人。那谁做你的监护人呢?比如说你有发生什么大病,谁帮你做决策?那肯定是需要有监护人。所以我的建议,如果说你现在在你空余的时候,你一定慢慢看,你看看你有什么值得信赖的人,可以托付的。”
检察官们反复上门,陪他聊、帮他算、给他科普什么是意定监护。王老伯终于认识到,他需要一个能接手的人,一个能托付余生和孩子的人。“我也想找,亲戚当中,娘舅阿姨当中,想找一位意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给自己一个“信任状”
2026年1月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徐汇区也随即制定了了一份工作指引,明确了意定监护和公职监护的具体操作流程。
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趁着自己清醒的时候,提前选一个你信任的人,签下合同,公证生效。 万一你失去行为能力,这个人就可以替你签字、处理财产、安排生活、甚至决定医疗方案。
“它是一个预防性措施。”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奕轩说,“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很多事务会卡住,财产处理、学籍事务、医疗决策,都动不了。”
春节后,检察官再次来到王老伯家。
孩子还在上学,老人还在找那个“愿意接手的人”。他说:“只要能对孩子好,我都尽力。”
检察官告诉他:只要他愿意,相关部门会一直跟进,让这份托付落得了地,收得到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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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件聚焦、网友评论)
原标题:《太辛酸!上海81岁外公卖房还债照顾2个外籍外孙女!孩子生母离世、生父未知》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何迪 韦嘉维 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