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湖上十万分之一的奇景被人破坏,只罚了200元,网友:这能震慑谁?

并蒂莲又名同心莲,是荷花中的珍品,一茎产两花,花各有蒂,生成几率仅有约十万分之一。今夏7月12日,南京玄武湖出现了第一株并蒂莲,短短半个月后,玄武湖又出现另一株并蒂莲!

然而这样十万分之一的奇景,却遭到了游客的“毒手”。7月26日,一男子跳入湖中,将南京玄武湖月影桥边并蒂莲蓬摘走。景区派出巡逻队员查找后,很快找到了采摘者曹某。他表示自己从外地来南京旅游,第一次见到这样稀有的品种,觉得很好看,想作为纪念品带给家人看。

摘下的并蒂莲

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执法大队属于景区,并没有更多执法权限,最终按《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进行了罚款200元的处理。

同时,玄武湖上的另一株并蒂莲也已被保护了起来,湖边拉上了警戒线。执法工作人员称,如今他们也提高了警惕,正在进行24小时巡查。

只罚了200元

网友:这是鼓励人去摘吗?

然而,针对曹某的这200元处罚,却在网上引发了巨大的争议。网友们普遍认为,200元的处罚过低,无法起到震慑的效果。

还有网友提出后续的处罚意见,“这样的游客不上景点黑名单吗?很难保证他下次不手欠。”

还有网友幽默了一把,“好多地方违反交规,就派你去路口指挥交通,那我看应该让这人蹲湖里演荷花一星期。”

景点被破坏

多处无法修复

类似南京玄武湖并蒂莲被采摘的事,近几年还发生过多起。

2018年,两段游客踩踏甘肃张掖七彩丹霞岩体的抖音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显示,两名男子和一名女子行走在七彩丹霞岩体的表面,其中一名黑衣男子把鞋脱掉拎在手里,光脚踩在岩面上。这群人还自称是从后山进去不用买门票,“偷偷过来的,太爽了”。

视频之外还有一名录视频的男子,光着脚踢起岩体表面的沙土,并向网友炫耀称“我破坏了六千年的(原始地貌)”。

可以说,为博眼球,这群抖音爱好者对丹霞地貌做了个彻底的“挫骨扬灰”。但即便是知道丹霞地貌的珍贵与脆弱,4名破坏者依然大肆破坏,甚至扬言,“不是说踩一脚,要用六十年恢复,我们几个不知道踩了好多脚,我还弄了沙子”。

虽然这4名破坏者均已自首,但被破坏的地貌部分已无法修复。甘肃省地矿局水勘院矿产勘查开发分院院长彭杨宏介绍,被踩踏山坡长约200米,宽度约1米,其中中间一段踩踏严重,破坏了保护层。“保护层就像咱们的鸡蛋壳一样,对丹霞地质体起一个保护作用,但中间破坏的已经无法去人工修复,可能会进一步加剧风化作用。”

2019年,山东临沂一处景区一块上百万年才形成的“比翼鸟”钟乳石遭三名游客暴力盗走一事引发关注。被破坏的钟乳石为临沂沂水天然地下画廊景区的经典景观“比翼鸟”。该景区总经理杨峰说,“此处景观因形似两只鸟,所以命名为‘比翼鸟’。目前,其中一只鸟的形状已经被全部破坏,基本已经没有恢复的可能性。”

南京玄武湖的并蒂莲,也不是玄武湖景区内唯一一个惨遭“毒手”的,樱花树、竹笋等植物都曾遭到游客人为破坏。

在樱花盛开的日子里,摘花、爬树者众。而同样在春天,正是春笋大量上市的季节,有些爱吃春笋的人却不去市场购买,偷偷到玄武湖公园挖景观竹,挖得地上一个个坑,既影响竹子生长,又破坏生态环境。

惩处不应点到为止

针对屡屡发生的景点破坏事故,人民日报发声道:“被破坏的美景岂止张掖丹霞地貌一处,惩处不应流于形式、点到为止。”

目前,从现行法规来看,破坏景区未必会遭到多严厉的惩罚,即便是惩罚,大多“点到为止。”

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仅“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从执法先例看,对类似破坏景区环境的处罚,大多“流于形式”。

法律学者杨晨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很难说能对一些不文明的游客有约束效力。从法律经济学来说,过低的成本,是对违法行为的放纵。因此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冲动。对于破坏风景名胜区的不文明行为,理应通过国家、地方立法等形式,给予从“天价罚款”到列入旅游“黑名单”等处罚。如果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后果,对不文明的游客,还应当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其承担民事责任,依法从重处罚。

资料:新华每日电讯、人民日报、荔枝网、澎湃新闻 资料整理:实习生 盛友又

栏目主编:刘璐

文字编辑:董思韵

本文作者:上官河

题图来源:新华社

图片编辑:曹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