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下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张铮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樊长春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徐俊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董礼洁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丽园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杰文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徐静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剑、滕卓然、周励、金晶、杨磊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顾全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琳、董敏、黄海、董燕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剑平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任明艳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成阳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戚俊、赵霏、赵琛琛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康乐、刘江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孙斌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夏稷栋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褚虹、王春晖、白楠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沈俊、熊燕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唐杰英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破产案件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文星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邱莉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钱旭为上海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海事法院洋山深水港派出法庭(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帆为上海海事法院洋山深水港派出法庭(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副庭长;
任命董敏为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员;
免去李剑的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宣纯捷为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晶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阮祝军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张军英、陈子龙、韩孔林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曹坚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杨爱民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栏目主编:张骏
本文作者:任轩
文字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