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宋(化名)是王某某和肖某的粉丝。2019年,她在某粉丝小组上看到一篇爆料帖,爆出大量某粉丝小组的“内幕”消息。并@上述粉丝小组管理员微博账号,对其提出六大质疑,包括“组长管理是否业内”“私密小组是否有编黑料”等。
不久,管理员小叶(化名)在微博发布两张《律师声明》图片,对爆料帖一事作出回应。表示自己是该粉丝小组的创建者及管理员,爆料帖存在显著误导性,引起大量网络用户对自己的误解和负面评价,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
虽然发布者已经主动删除帖子,但网络平台上仍存在相关转发内容,这些用户对侵权结果起到了扩大、帮助作用,构成共同侵权。小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小宋在内的18名微博用户删除相关内容,并发布置顶致歉声明。
该《声明》随后被不少用户转发,一些人还去小宋微博下发表“恶意侮辱性”言论,小宋觉得自己受到了网络暴力。
由于不了解小叶的真实身份,小宋无法直接起诉对方,遂将新浪微博网站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小宋认为,微梦公司作为这一侵权微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己有权要求其对该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微梦公司书面答辩称,在收到本案诉讼材料后,公司已对涉案内容进行了核实,发现该《律师声明》中未见小宋所主张的侵犯名誉权的内容,故暂未进行处理。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综上,上海浦东法院认定小叶在微博上发布的《律师声明》不构成对小宋名誉权的侵犯,依法驳回小宋的全部诉讼请求。
文字:张志萍 曹赟娴 漫画:韩鹤松
本文内容转自《支部生活》
栏目主编:周寅杰
本文作者:张志萍 曹赟娴 韩鹤松
文字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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