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示范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关于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第二批若干政策措施和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措施中提到,支持示范区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示范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该方案聚焦示范区跨省域协同达峰的制度创新度,提出到2025年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双降”目标,部署重点片区集中引领、重点领域分类示范、绿色低碳政策赋能、绿色低碳技术支撑等四大行动。
该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示范区能耗强度较2020年降低15%左右,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20%以上;到2030年前,整体率先实现高质量达峰并稳步下降,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水乡客厅是示范区的重点片区,该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水乡客厅绿色低碳节点性区块、功能性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步基本建成,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到2030年,碳排放实现零增长,生态碳汇明显增加,水乡客厅基本建成近零碳示范片区,碳中和试点示范技术率先得到广泛应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第二批若干政策措施。该批政策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产业协同、人才吸引、社会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增强跨省域政策协同。这批政策措施中提到,支持示范区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由青浦、吴江、嘉善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如果创建成功,这将是全国第一个跨省域的国家级高新区。
目前,示范区内还没有一家国家级高新区。2016年8月,汾湖高新区曾向科技部申报创建国家高新区,但未获审批。示范区设立时,科技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在示范区内可以设立国家高新区。示范区执委会经商两省一市科技部门,初步确定了采取“一区多园”的模式申报国家高新区。在两省一市先行建立跨省域高新区运行机制的前提下,争取在 3-5 年内达到国家高新区同期较高水平,争创国家级高新区。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该方案聚焦在示范区探索形成跨省域共同富裕范例,提出聚力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区域城乡融合、居民增收共促、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社会和谐共筑等六大跨省域范例。实施方案明确示范区共同富裕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个阶段为到2025年,共同富裕工作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第二个阶段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今年以来,示范区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推进,76项年度重点工作中有12项基本完成,60项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示范区将紧盯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和示范区建设三周年现场会两大节点,在生态绿色、共同富裕、产业协同创新、数字化转型等方面集中发力、形成示范,推动取得更大集中度和显示度。
一是坚持量质并举,持续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工作。一要做大“增量”,在确保三年能形成100项以上制度创新成果基础上,聚焦生态环保、碳达峰碳中和、共同富裕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制度创新“含金量”。二要做优“存量”,依托智库机构和专业第三方力量,全面开展示范区已出台制度创新成果的评估,进一步强化和扩大应用场景,不断释放一体化制度红利。三要加快复制推广,积极对接国家长三办,全力承办好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观摩研讨班,推进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在全国发挥更大示范效应。
二是聚焦“一厅三片”,加快推进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集中资源建好水乡客厅,推动方厅水院等一批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同时,会同两区一县加快推进西岑科创中心、吴江高铁科创新城和祥符荡创新中心建设,实施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三周年现场会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为示范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蓄足后劲。
三是进一步增强合力,不断完善示范区建设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重大决策平台作用和理事会-执委会工作机制优势,完善执委会与两区一县、三级八方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两区一县主体作用。精心筹备三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开发者大会等重大会议活动,高质量、全方位展示示范区第三年建设成果。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轮值理事长、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金彪,理事长、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清,理事长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以视频会形式召开。
栏目主编:孔令君
文字编辑:孔令君
本文作者:陈抒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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