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时隔一年,中共二大在这一工作上的探索与突破,标志着党的一个重大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中把“坚持人民至上”概括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十条经验之一。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

回溯历史,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是以信仰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如何依靠群众、团结和教育群众、组织和领导群众完成使命?党对群众工作的探索,经历了渐进的发展过程。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召开的中共二大,是党在初创时期探索群众工作并取得突破性成就的里程碑。会议从四个方面,对党的群众工作作出了探索和贡献。

拓展工人群众工作的内涵和外延

中共二大召开时,全国195名党员中,工人党员仅21人。为了影响和团结更多工人,二大通过了《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阐述工人运动的方针政策,并发起了劳动立法运动,争取被其他党派控制的工人群众,这对于党领导工人运动、扩大党的阶级基础起到促进作用。

该议决案强调发展产业工会,指出产业工人是劳动群众中最进步且最能战斗的部分;强调党对工会的领导,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实际率领工会和实际为无产阶级的先锋”,党和全体工人是“头脑”与“身体”的关系,党领导的工会必须在与其他阶级政党与宗教团体合作的民主联合战线中占“独立且重要的地位”。这份议决案对于扩大工人阶级阵营、推动全国工人运动持续高涨起到重要作用。

在发展工会组织、团结工人群众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进一步促进劳动立法、维护工人权利。

由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决议案》《八小时工作制决议》等工人群众关切的决议,一定程度消除了无政府主义与劳动合作主义对工人群众的影响,推进党对工人群众的工作。中共二大提出了以发展工会推动工人运动的十九项原则,使工人从“旧行会和手艺组合的束缚”的小范围的单独运动,变为普遍的“阶级的行动”,改变“工人的组织也不强固,组合的人数也不多”的现状,加快传统行会向现代工会转变。

随着全国罢工运动趋于高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于1922年8月向全国发起劳动立法运动,拟定了《劳动立法原则》和《劳动法案大纲》,既包括改善政治经济条件、参加劳动管理、“劳动补习教育”、承认国际联合权等权利,还包括休息休假、劳动保险、保护女工和童工等保护劳动者的具体规定。这里的“劳动者”,包括产业工人、农民、未成年及妇女劳动者,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劳动群众范围认识的深化。

本次劳动立法运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同北洋军阀进行合法斗争的一次主动尝试,提高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及各地分部在群众中的威望和社会影响,为全国工人的团结与统一创造了条件。

建设“大的群众党”,把推进群众工作与党的建设融为一体

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党员数量少、党的力量不够壮大,加强党与群众联系迫在眉睫。中共二大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标志着中共成为一个有着严密组织与铁的纪律的无产阶级政党,初步奠定了群众工作的党内法规制度基础。

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章及相关决议案,首次从党和群众之间关系的角度阐明了党的性质,认为中国共产党要建成的“大的群众党”,是一个由“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的政党,是“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群众”代表的是中国一切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群众。这从理论上否定了外界对于中共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或“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的认识误区。“大的群众党”是与群众紧密联系的,以无产阶级群众作为党的组织与阶级基础,以“为无产群众奋斗”为革命目标的政党。“群众党”是由群众组成的,要深入群众从事为群众利益奋斗的工作。

中共二大从制度层面规定了密切党群关系的基本要求,将群众工作提高到“律”的高度。《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反复强调,党的活动“必须是不离开群众的”,必须遵循“两个重大的律”:(一)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二)党的内部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训练。关于党的革命活动的两个“律”,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放在了党内法律的地位,明确规定了党的建设与群众工作息息相关。这是党的群众工作首次在党的文件层面呈现,是党在创建时期群众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初步成果。

工农联盟思想开始萌芽,制定青年和妇女的工作制度

中共二大对青年和妇女工作进行建章立制,意识到广大贫苦农民能和中国“革命的领袖军”工人“握手革命”。

二大虽并未形成关于农民的决议案,但是,已开始认识到“中国人民(无论是资产阶级、工人或农民)最大的痛苦是资本帝国主义和军阀官僚的封建势力”,认为中国农民受天灾和国内外势力压迫,正“日趋穷困和痛苦”,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把农民纳入了反帝反封建行列。

会议通过的宣言指出,“大量的贫苦农民能和工人握手革命”,以“保证中国革命的成功”,这蕴含着工农联盟思想萌芽。陈独秀写于1922年11月的《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首次提出“贫农”概念,认为农民是党不可忽略的“工人阶级最有利的友军”,若离开农民,中国共产党便难以实现大的群众党的建设目标。此时,党虽未能将农民视为中国革命的主力军,也未能明确提出工农联盟思想,但这是党探索群众工作进程中的重大进步。

中共二大第一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青年工作与妇女工作决议案,用制度拓展群众工作。

青年工作方面,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作为党的后备队伍,于1920年成立,在建党前后利用半公开身份,开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开办工人学校、培训干部等工作。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进一步明确了团与党之间的关系及青年运动的目标。该决议案明确指出,青年团在政治运动方面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中国少年运动的先锋”不仅要为青年劳动者的“经济和文化利益而奋斗”,还应将中国一切受压迫的革命青年组织成为民主革命的联合战线,使青年运动在中国引发广泛的群众影响,建成一个以青年劳动者利益为宗旨的群众性组织,突破之前以工人和学生为工作主体的局限。

妇女工作方面,中共首次以政党名义通过了《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将争取妇女解放与男女平等写在了奋斗旗帜上。这份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不仅要通过“争得平等工价、制定妇孺劳动法”等方式维护无产阶级妇女的利益,也要为“所有被压迫的妇女们的利益而奋斗”。中共中央决定设立特别委员会面向广大妇女群众开展宣传,在党的机关报上开辟妇女专栏,在中央机构中设立妇女部。

提出建立联系其他阶级群众的民主联合战线

中共二大确立“两步走”的民主革命纲领,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这是党建立各阶级统一战线以扩大群众基础的第一份制度性文件,酝酿了国共合作的初步计划。

该议决案一改中共一大决议中“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的规定,对民主联合战线的现实必要性及其主张做了阐述,提出群众工作的具体计划,如“集合工会、农民团体、商人团体、职教员联合会、学生会、妇女参政同盟团体、律师公会、新闻记者团体等,组织‘民主主义大同盟’”。这意味着,虽然成立仅一年,但中国共产党已迅速向广泛的群众性政党转变。二大宣言也提出,工人和贫农还应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小资产阶级(如手工业者、小店主、小雇主等)“建立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明确中国革命的动力以及党的群众工作的具体对象。

此外,大会通过扩大党的社会影响的《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案》,提倡“本党议员必须常常保持与群众的直接接触”,深入选举区域召开会议并发表演讲,同时要求演讲内容必须用工人、农民、妇孺都能听懂的文字,并印汇成小册子,散布于城市与乡村。

中共二大通过的文件中关于群众工作的规定,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性本质。党在二大时期的群众工作,以实现民主革命纲领为目标,群众工作对象涵盖工人、农民、青年、妇女群体,关注与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群众间的联系,并形成制度化的文件,搭起群众工作的四梁八柱,初步找到中国革命的动力,为之后党的群众工作逐步深化、发展绘制了蓝图。

(作者分别为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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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张玲 彭冠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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