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首个被通报假结婚的省部级官员王大伟被捕!贪官假结婚目的是什么?

据高检网10月31日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大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罕见表述:想“当大官”“发大财”

 

公开信息显示,王大伟生于1964年4月,黑龙江望奎人,早年曾在国家林业投资公司、国家经贸委、中国联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等任职。

2003年后,王大伟历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3年,王大伟转任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7年2月,他升任辽宁省副省长,并兼任上述职务,直到今年3月1日被查。

9月29日,王大伟被双开,通报指其“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在往常落马官员的通报中,“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并不少,但想“当大官”“发大财”的却鲜有。

除此之外,王大伟还存在卖官鬻爵、生活腐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掩盖“裸官”假结婚欺骗组织等问题。

据了解,王大伟之前的两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都在去年落马,分别是曾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厅长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以及曾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厅长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2020年落马的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也曾长期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他于2012年升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为隐瞒“裸官”假结婚欺骗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王大伟双开通报中“为隐瞒‘裸官’假结婚欺骗组织”这一表述,在近年来的落马“老虎”通报中是首次出现。

“裸官”,是指配偶移居国外,或是没有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外的干部。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携款外逃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腐败分子早早做了“裸官”,向海外转移财产,一有风吹草动便逃之夭夭,妄想逃避法律的惩罚。

“‘裸官’未必是贪官,但‘裸官’更容易成为贪官,因为他没有后顾之忧,更容易有无所畏惧的贪欲。”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曾这样评价“裸官”。对于配偶、子女定居国外的“裸官”而言,为支付家属在境外高额的生活开支,也更可能贪污受贿。部分“裸官”在把配偶、子女处心积虑送往国外后,通过各种方式将赃款转移至海外家人的名下,认为即便自己不慎“翻船”、外逃失败,也可牺牲一人而保家人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按国家有关规定,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和留学,及拥有境外银行存款、购置房产、投资等,都属于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必须向单位或组织申报。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裸官”进行摸底。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最终被调整岗位。

2017年,党中央修订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进一步调整了报告对象,完善了报告内容,并将抽查核实和结果处理制度化,强化对“裸官”的从严管理。

资料来源:上观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栏目主编:刘璐

文字编辑:杨蓉

本文作者:上官河

题图来源:笪曦 摄

图片编辑:苏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