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观塘裁判法院11月10日发布消息,被控“侮辱国歌罪”的一名香港记者承认控罪,被判入狱3个月。这是《国歌条例》在香港生效后首宗涉“侮辱国歌罪”的定罪案件。
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是现代国家重要的象征和标志。专门为国歌立法,维护国歌尊严,维护国家、民族和全体国人的尊严,是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2017年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据香港基本法规定,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2020年6月,香港《国歌条例》刊宪生效,标志着特区履行宪制责任,也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精神。如今首案宣判,令人称快,也再次印证了“违法必究”的铁律。
需要看到,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香港曾多次发生对国旗、国徽、国歌欠缺尊重甚至侮辱的事件,并在“修例风波”中愈演愈烈。种种行径,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引起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国人的极大愤慨。而此类乱象之所以发生,一定程度与部分港人国家观念、民族感情培养缺失有关。特别是一些青年人,受反对派政客、媒体和教育界人士灌输的各种错误扭曲观念荼毒,无法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与法治观念,以至于沦为别有用心之人的“帮凶”。
这种情况下,从兼具教育宣导和惩戒功能的《国歌条例》颁布,到首个违反《国歌条例》的罪犯被依法判决,无不具有正本清源、激浊扬清之效。持续加强对《国歌条例》的宣传教育,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发生一起惩办一起,必将有助于广大香港同胞,尤其是香港青少年认真思考国家与个人、国家与香港未来的关系,树立起正确的国家观念,增强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
法理昭昭,正义必张。有人说,香港“修例风波”造成的最严重后果之一,就是破坏了一些港人对法治秩序的敬畏和尊重。抚平这种伤害需要时日,更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不妨就从尊重国旗、国徽、国歌做起,夯实对国家的认同,坚定对法治的信仰。国旗高扬、国歌唱响,那份对国家、香港的挚爱,必会成为香港发展的持久动能。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房颖
本文作者:北京日报客户端 何若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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