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介绍,这是我国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我国空气质量改善最快 有四大做法
党的十八大后,2013-2020年八年间,我国空气质量何以显著改善?刘炳江说,成功经验可总结为四大做法——
天然气消费量翻番。2013-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翻一番。全国燃煤锅炉和窑炉减少40多万台,2500万户农村居民“煤改气”“煤改电”,八年减少煤炭消费量约5亿吨、二氧化碳10亿吨。
化解钢铁和煤炭行业过剩产能。2013-2020年,全国减少钢铁产能2.5亿吨、煤炭产能10亿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理整顿6.2万家“散乱污”企业及集群;长江大保护搬迁、提标改造沿江城市的1000多家化工企业;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涉及企业上千家。
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科技进步。我国所有煤电企业达到天然气的排放水平,钢铁企业启动超低排放改造。同时,我国研发了具有世界水平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模式和许多监测设备,助力科学精准解决长距离、跨区域的污染问题。
创建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使得“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真正成为现实。
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成重点
相比以往,新的《行动计划》在治理重点和措施上有何变化?
刘炳江说,现在,我国煤源性污染基本得到解决,但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未到来。重污染仍然多发频发;产业结构偏重化工、能源结构偏煤炭、运输结构偏公路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的治理还在路上。春季沙尘、夏季高温、冬季厄尔尼诺等气象问题,给空气质量改善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面对这些新任务、新问题,《行动计划》在总结过去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把PM2.5改善作为主线,明确PM2.5的下降目标。大力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突出氮氧化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联防联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由“2+26”城市变为“2+36”城市,长三角与京津冀基本协同打通,整体解决东部地区的大气污染。
重点区域有调整 剔除部分长三角城市
新的《行动计划》中,大气污染物防治重点区域有何调整?
刘炳江介绍,《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共80个城市,新的《行动计划》中,重点区域调整为82个城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由“2+26”城市变为“2+36”城市,剔除了部分长三角南部PM2.5基本达标的城市。
二是把苏皖鲁豫四省交界地区城市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监控发现,这个区域已成为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PM2.5浓度是45微克/立方米左右,接近原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优化交通结构 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新的《行动计划》为什么强调优化交通结构、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刘炳江说,氮氧化物是拉动PM2.5快速上升的主要因子,氮氧化物的排放,移动源是主要贡献者。新的《行动计划》中,交通领域的低碳绿色转型是着墨最多、量化指标最多、措施最细最具体的一个章节。这些举措包括——
货运结构更加聚焦煤炭领域、重点行业领域、港口领域。对煤炭主产区和焦炭的中长距离运输,铁路的比例力争达到90%。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
机动车更加强调新能源化。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车队。
成品油质量更加突出全链条监管。坚决打击将非标油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行为。
栏目主编:樊江洪
文字编辑:樊江洪
本文作者:肖彤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