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迎来了重大利好!
昨天,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这也是首个专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
长期以来,社区工作者承担着落实党委、政府各项政策和服务居民群众的重任。加强新时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因此成为适应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
社区工作者是一支怎样的队伍?按照中央文件的精神,这支队伍又将如何建强?
一
什么是社区工作者?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就是社区“两委”的干部,以及社区里其他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帮助居民解决矛盾纠纷的“老娘舅”,是办理养老、医保等业务的“代办员”,还是上门做人口普查的“调查员”……他们做的事看上去不那么重要,却常是居民的“急难愁盼”。
在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中,社区工作者的定义和我们的印象差别不大,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其中,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产生;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地级或县级统一组织招聘,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
这几年,大家对社区工作者的重视与日俱增。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社区的人口规模和居住密度不断增大,特别是面对一些公共安全事件时,社会基层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居民对社区及周边环境、文化供给、衣食住行等都有了更高要求。这些,都需要社区工作者来完成和解决。
因此,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受到中央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要统筹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2017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专门要求,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规划。2021年出台的“十四五”规划,更是明确提出“构建专职化、专业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并提出了“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目标。
在浙江,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像宁波,在2018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社区实际管辖户数每250户配备1名的标准,来配置社区工作者;丽水也在去年制定了《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规范专职社区工作者选聘程序、拓宽专职社工来源渠道、建强社区“头雁”队伍、培优社区后配人才、分级确定专职社工数量等工作。
随着越来越多政策出台,全社会对社区工作者的期待越来越高。按照此次中央《意见》,我们将打造的,将是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
虽然备受重视,但在一些地方,社区工作者却是一个“事多人少留不住”的岗位。
首先,这份工作收入不高。据悉,大部分社区工作者月薪不足3000元,部分偏远地区甚至仅有1000元左右,不仅影响工作热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人才流失。
同时,这也是一份压力“爆表”的工作。虽然全国上下都在为基层减负,但是不少社区工作者在完成本职工作后,依然要承担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协助性工作,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社区工作者被借调到政府部门帮忙的情况,不仅降低社区工作的服务质量,更让社区工作者感到疲惫。
解决这些问题,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两办印发的《意见》中,很大一部分篇幅,就直面问题。
针对社区工作者“人少事多”的问题,要求优化工作力量配置,再次重申了各地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配备,要求积极吸纳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提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社区挂职或任职,探索建立新入职公务员到社区锻炼机制等许多措施。明确不得将社区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社区工作者等。
针对社区工作者“流失率高”的问题,在发展空间上,着力建立健全梯次发展、等级明晰、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推动职业水平与岗位等级衔接联动,构建符合社区工作者工作特点的职业发展路径。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鼓励和支持优秀社区工作者到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担任特聘导师;在待遇保障上,要求各地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明确除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外,原则上由街道(乡镇)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系列的制度规定,瞄准的是一个目标:让社区工作者留得住、有奔头。
这些举措,很多在浙江早已有所尝试。 例如金华,前几年就集中开展了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把城镇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专职社工数,从原本的7人增加到了18人,仅2022年就招录了本科以上的近1600人,还有数十人被定向招录,从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走向了公务员、事业编制岗位。
三
社区作为共同富裕现代化的基本单元,承载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
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重新把人联结在一起,克服发展不平衡、供给不丰富等问题,是现代社区建设的应有之义。
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去年6月浙江在全省现代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上提出,要推动城乡社区更富现代感、更有未来味、更显标识度,真正成为让人民群众舒心、省心、暖心、安心、放心的幸福美好家园。
这就意味着,浙江的现代社区建设,不仅在于基础设施等“硬件”的提升,更侧重于党建、治理、服务等“软件”的完备。
社区工作者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直接执行者,以及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骨干力量,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到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的高低。
因此,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一直是浙江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例如,趁着前几年优化力量配置,在招人的时候,有针对性引入社区所需社会工作、物业管理、养老、心理、法律等不同专业领域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宁波最近两年就招聘了超过3000名专职社工,使得全市专职社工较2021年底净增2500多名,这些人中,大专以上的学历占比超过98%,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超过83%。
在“增量”上做文章的同时,对“存量”的培训也没有落下。还是以宁波为例,他们为新老社区工作者建立了一套分级培训、梯度培养的机制。通过师徒结对、导师帮带、项目比武等各种形式,不论是新入职的“萌新”,还是当了几十年社区书记的“老鸟”,都能在群众工作、组织动员、依法办事、矛盾调解、应急处突、协调沟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训练中获得提升。2023年,宁波全市对社区工作者培训2.5万人次,专职社工的持证率也达到了73.2%。
还有地方与高校、职校合作,来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像杭州市西湖区,就和浙江工业大学合作,成立了区一级的社工学院,并在镇(街)成立社工成长学院,村(社)建立社工讲习所,按照“学分制+导师制+模块制+项目制 ”的方式,对全区社区工作者展开培训。
这些做法,在中办、国办的《意见》中,都得到了体现。
《意见》围绕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出了提升政治素质、提高履职本领、增强服务居民群众意识3方面的要求。
《意见》还在培训方面要求:在培训制度上,研究制定全国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在培训形式上,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等培训方法。在培训载体上,设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建立培训师资库和资源库,注重开展线上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在培训资源上,加强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实习实践基地;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与相关职业技能等级等双向比照认定机制。
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一线,联系群众最直接、服务群众最具体。把这支队伍建设好了,社区才能真正成为幸福美好家园。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程沛
本文作者:政已阅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