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炳章被控受贿5400万,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56亿

今天(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鲍炳章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鲍炳章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24年,鲍炳章利用担任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汇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上海虹桥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实际或承诺为他人及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合作、房屋租赁、征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原始股预期收益、本外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01万余元。

2016年下半年,时任徐汇区委书记兼徐汇滨江地区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征收补偿整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鲍炳章,受相关公司负责人的请托,违规将该公司列为土地收储补偿主体,违反徐汇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56亿余元,并擅自决定给予该公司额外补偿费0.8亿余元。其间,鲍炳章收受该公司给予的钱款。

公诉机关认为,鲍炳章的行为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且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鲍炳章对本案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主要针对被告人部分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发表了相应意见。

20余名社会公众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栏目主编:张骏

本文作者:王闲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