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月10日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范亮亮受贿、串通投标一案,对被告人范亮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以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5万元。对被告人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范亮亮(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范亮亮,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辽宁大连人,清华大学工学博士,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8月参加工作。
他长期在北京工作,历任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行政副中心通州区建设协调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通州区张家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等职。
2019年10月,范亮亮任通州区漷县镇党委书记,2021年任朝阳区副区长。
“上官汇”注意到,范亮亮在任上落马已经将近两年。
北京市纪委监委2023年3月13日发布消息,北京市朝阳区副区长范亮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封寿炎
本文作者:上官汇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