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9日消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显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显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显刚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长、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显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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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李显刚,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李显刚曾在原农业部工作,历任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民负担管理处处长,农业部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
1999年7月,李显刚离开原农业部,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局级秘书。2000年4月,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正局级秘书。2005年3月,他调任黑龙江,历任黑龙江省委副秘书长、双鸭山市市长、双鸭山市委书记等职。2013年12月,任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2018年1月,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4年3月17日,任上被查。
就在被查前不久,李显刚还出现在公众视野。据《牡丹江日报》消息,2024年3月3日至4日,按照黑龙江省委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带队到牡丹江市调研督导安全生产等工作,并主持召开省级领导分片督导牡丹江市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
2024年9月11日,李显刚被“双开”。经查,李显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大搞钱色交易;规矩意识缺失,违规打探巡视信息,违规留存涉密文件;道德败坏;贪婪腐化,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侵吞公共财物。
2024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显刚决定逮捕。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编辑:宋慧
本文作者:上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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