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夜间灯光太亮招致市民频繁投诉,上海用公益诉讼推动治理“光污染”

当城市夜晚越来越明亮,这些灯光可能成为新的污染源。今天(5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白皮书透露,该院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光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

静安区商业和住宅区域交错,前些年常有投诉称,部分商户的电子招牌、LED显示屏等照明设施夜间亮度过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此外,部分厂区照明设施属于非道路照明设施,但因正对路面,产生的灯光对夜间司机驾驶车辆造成干扰,影响行车安全。

与土壤、水等环境污染不同,光污染虽能被市民感知,但很难量化和固定。简单来说,多亮的灯光才构成“光污染”,由于缺乏相关技术参数,行政机关难以进行取证、溯源、评估等工作。即使收到市民众多投诉,行政执法也“无计可施”,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受到侵害。

2021年11月,静安区检察院决定对该区商业和住宅区域的光污染问题立案办理。为查明照明设施的污染损害程度,检察官与技术人员联合组成办案组,开展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的梳理及前期研究工作,确定以《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35626-2017)、《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GB/T38439-2019)、《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为主要参考依据,围绕光污染调查的范围、方法等多次研判,将调查发现的干扰光分为广告标识、LED显示屏、道路干扰光三类,分别制定了针对性的调查方案。

在测得相应数据后,静安区检察院向职能部门代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光污染监管职责,督促涉案单位对问题光源进行整改。之后,检察官持续跟进调查,确认涉案光源已符合技术规范,不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承办检察官受邀参加《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专家座谈会,分享通过技术检测实现量化光污染、固定证据的经验,为加强光污染防治立法建言献策。2022年8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该条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内容,成为我国首部纳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2024年该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2件,其中民事线索17件,行政线索195件,案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17个领域。经研判,共立案136件,其中民事立案15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7件,回复整改率100%。               

原标题:《市区夜间灯光太亮招致市民频繁投诉,上海用公益诉讼推动治理“光污染”》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徐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