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的一则通报备受关注。
通报表示,清江浦区区管干部谢某某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在项目缺少部分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容缺办理人防事项审查,违反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但鉴于该同志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敢于担当作为,被容错免责、鼓励激励。2023年9月决定对谢某某予以容错免责,并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具体来看,谢某某推进的产业项目顺丰淮安创新产业园是2023年淮安市重大产业项目,但在进行人防事项审批时项目二期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尚未明确,按照常规审批程序无法通过。于是,谢某某提出了一个创新思路,分步容缺审批方案,让企业出具限期补缺承诺书,先行通过人防事项审查,为项目建设进度抢先3个月的时间,节省企业成本200余万元。
而这件事最终的结果可以说是瑕不掩瑜,尽管程序有瑕疵,但初衷是为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且企业事后及时补充材料,未发现谋取私利的情形,整体上没有太大影响。
记者和一位淮安人聊起这件事,他挺惊讶。“这种新闻,在淮安是旧闻,太多了,容错纠错机制在淮安已经施行好几年了。”
清江浦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当事人任职年限要求和其他条件均满足晋升标准,因此准确来说,应该是该事件没有影响当事人的正常晋升。尽管不便进一步接受采访,但对方表示,这几年,淮安类似容错纠错机制的案例还有很多。
比如去年9月,也是清江浦区,重大产业项目世田谷生物科技研发生产基地顺利开工,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的帮办团队顶住压力,在该项目落户地块原企业腾退慢和新项目入驻急的关键时刻,把拆迁处置任务交由集团下属具备资质的子公司直接实施。尽管程序上有瑕疵,但为项目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而之所以能这样做,要得益于清江浦区2023年出台的《关于建立靠前保护干部“白名单”制度的实施办法》,按照规定,产发集团提前向区委提出了风险报备,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研判分析后,按照“确因紧急事项的需要,相关单位未按采购、招标程序规定要求实施”的情形予以报备,免除了帮办干部的后顾之忧。2024年前三季度,淮安市县两级共计实施风险报备38起,而根据淮安市纪委监委此前通报,2023年1月至7月已对64起90人予以容错免责。
不仅仅是淮安,近年来,在长三角区域,各地都在对干部的容错免责机制进行探索,而且这种容错免责涉及非常广泛的方面。比如推动产业发展,2024年,江苏省扬州市发布《关于支持产业科创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支持聚焦产业科技创新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对在推进产业科创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经认定后可给予“容错免责”;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徐州市出台《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激励基层社会救助干部卸下包袱、担当作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浙江省更是制定《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对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适用范围、操作程序、责任落实等作出明确。
淮安市谢某某的容错免责案例发生在2023年,其实并算不得什么“新闻”。但在今时今日通报,却释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实干者撑腰托底,是毋庸置疑的大方向,也是应有之义。
这一次事件,大众之所以反应强烈,也是因为在固有印象中,部分干部谨小慎微,“廉而不为”,以免多做多错。而违规便要受处罚是一种刚性规则,往往不可撼动。但这则通报却颠覆了这种认知,将“违规”和“免责+晋升”这两个看似对立的情形联动起来,即便做“错事”也要看具体情况评判,不仅不会受到处罚,甚至还能晋升——这唤起了大众的某种情绪,也显示出了对干部们更加宽容、谅解的社会氛围。同时大众深知,当干部们有担当、能作为,最终惠及的是每一个普通百姓。
当然,容错机制虽好,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慎之又慎。一位专家在调研各地容错机制后发现,尽管政策文件对容错机制的大体内容已经做出明确,但很多时候落地时仍是“局部空转”,执行层面不容乐观,万不能令“谢某某”的故事成为一个幸运儿的个案故事。
同时过犹不及,容错不代表纵错,为公还是谋私的边界是否能够每次都这么清晰易判,还需要各地持续探索。
原标题:《淮安一干部被容错免责并获晋升,为什么不是新闻》
栏目主编:陈抒怡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刘畅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