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70后”副市长,受贿4386万,造成国资重大损失

9月10日消息,北京市原副市长高朋受贿、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高朋获刑十二年。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被告人高朋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386万余元。

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高朋在顺义城市生活展示体验馆选址及后续收购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高朋1972年7月生。曾任北京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顺义区区长,顺义区委书记,2023年1月出任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4年4月被查,同年10月被双开。通报称其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骗取学历、学位;搞权色交易;搞权钱交易;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原标题:《北京原“70后”副市长,受贿4386万,造成国资重大损失》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本文作者:上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