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笑气”亮剑!浙江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治理专项行动

“今年1-8月份,全省共侦办‘笑气’刑事案件2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9人,行政处罚2510人,训诫登记涉‘笑气’人员4060人次,缴获‘笑气’28万余升。”9月11日,浙江省禁毒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将在全省开展为期6个月的“笑气”滥用打击治理专项行动。

“笑气”化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气体。因麻醉、镇痛等药理学作用,临床被用作麻醉药或止痛剂。“笑气”的成瘾性源于其对多巴胺系统的操控和破坏,“笑气”进入人体后,将迅速刺激神经系统释放多巴胺,使人产生愉悦感。由于单次吸食快感仅持续20-30秒,因此滥用者通常会选择反复吸入。而长期吸入“笑气”将会导致神经系统对多巴胺的敏感性降低,需要加大剂量才能获得同等快感,最终形成恶性循环。一旦沾染“笑气”,生理、心理都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近年来,“笑气”等非列管成瘾物质滥用蔓延加速,且呈现年轻化、低龄化趋势,社会危害逐步显现。虽然此类物质未被正式列入毒品管制目录,但其成瘾性、危害性不亚于传统毒品,因滥用“笑气”诱发的非正常死亡、自伤自残、盗窃、抢劫、斗殴、卖淫等案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响强烈、家长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因此,严厉打击整治“笑气”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刻不容缓。

据悉,浙江省高度关注“笑气”先发问题,2022年将“笑气”列入禁毒监控物质清单。今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贩卖“笑气”。8月28日,浙江省禁毒委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笑气”滥用问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防治措施和各单位任务分工。全省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例如:杭州、嘉兴出台了办理“笑气”行政案件执法指引,宁波出台了办理“笑气”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台州制订了案件线索移送、警情处置指引、“笑气”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工作规范,为全省依法打击治理“笑气”滥用提供了地方实践范例。

下一步,浙江全省各地各部门都将对照《关于加强“笑气”滥用问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笑气”滥用打击治理专项行动,主动履职担当,抓严抓实打、防、管、戒、宣等各环节的工作,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坚决彻底铲除“笑气”滥用社会毒瘤。

原标题:《向“笑气”亮剑!浙江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治理专项行动》

栏目主编:范兵

文字编辑:蒋萍

本文作者:刘海波 陈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