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观点 > 思想汇 > 文章详情
处理不好这个根本问题,将可能导致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分享至:
 (6)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周望 2021-01-19 06:31
摘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抓住了党和法的关系的要害。

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历史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抓住了党和法的关系的要害,为正确处理党和法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方向指引。

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的历史进程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是贯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主线,是党带领人民创造性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的经验总结,是国家治理深刻变革的逻辑必然。

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把“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载入党章,奠定了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的大方向。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四大提出:“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依法执政”,实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同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将其发展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和法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强调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中国”的重大命题,把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从法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飞跃,使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命题呼之欲出。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同时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后被升格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2018年8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重大命题的明确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党法关系的认识不断走向成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放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位置,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2021年1月,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标志着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从理论命题变为实践课题。

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的基本经验和启示

随着党法关系思想的不断成熟,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今后,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统一的。“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绝不是削弱党的领导。

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有利于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切实把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要在重要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党的全面领导的法律地位,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转载请注明来源“上观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栏目邮箱:shhgcsxh@163.com)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周丹旎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