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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走12年的“户口老赖”,上海老人终于拿回了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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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刘雪妍 2024-01-04 06:33
摘要:帮老百姓解决身边问题

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却被人非法霸占。非法占有人终于搬走了,户口却迟迟不迁出,对方还放话,“迁户口可以,拿10万块钱来”。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这件事确实是老陈12年的困扰。

老陈年近80岁,如今住在普陀区真如西村。1963年他支边到了新疆,18年后回沪,被分配到海丰农场工作。1994年,他的工作调整到了崇明,单位分配给他一处住房。上海房改之后,老陈将其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工作几经变动,老陈后来回到了市区。2011年退休后,他去崇明照看老房子时发现,房屋被人换掉门锁,非法占有并居住。于是老陈报了警,非法占有房屋的一家人搬走了,但对方竟然一纸诉状把老陈告到法院,强调自己才是实际居住人,法院经过两次审理,还了老陈的公道。

但让老陈气愤的是,房子被非法占有这么多年,对方的户口一直都在这套房子里,并且拒不迁出,甚至提出,如果要他们迁出户口,老陈要付迁移费10万元。为了这件事,老陈和家人多次去找相关部门求助,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随着时间的推移,年事已高的老陈身患多种疾病,便将这件事搁置了下来。

2023年9月,老陈看到真如镇街道开了个免费法律心理咨询工作室,叫“真靠谱·法律心理会客厅”,就去和值班律师聊起了自己的“心病”。

当天值班的律师是上海浦茂律师事务所的袁园,听老陈叙述了事情经过后,袁园帮他分析,这件事的重点在于如何解决“户口老赖”的问题,并向老陈解释了已经出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行规〔2023〕3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因交易已发生转移,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原有户口人员迁出,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我好几次想卖房,人家都嫌这房子里有户口,这下好了!”老陈听完很激动。袁园告诉他,房屋产权人只要向属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适用滞留户口迁移)规定的材料,交派出所审核,由分局审批,并经过相关的告知、公告程序,就可以将房屋内的户口迁移到社区公共户。袁园把相关的流程细节以及所需资料都用老陈的手机拍照保存,还留了自己的电话,请他有问题随时咨询。

后来,老陈和女儿按照袁园提供的方法,找到属地派出所,在派出所的帮助下,成功把“户口老赖”的户口迁出了老陈的房子。前几天,老陈带着一面“法律卫士 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工作室,“太感谢你们了,这个‘老大难’折磨了我12年,现在终于解决了。”

“其实‘户口老赖’的纠纷比较常见,比如离婚后一方户口没有迁走,或者有人投亲靠友,把户口迁了过来,人家要卖房子他们不肯迁走。老百姓如果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确实会比较头疼。”袁园说,他在做法律援助的过程中,经常给老百姓普法,帮居民解决纠纷时,拿出法律依据,信服力也会更高。

今年9月,普陀区司法局真如司法所筹备建立的“真靠谱·法律心理会客厅”正式对外开放,联合街道平安办、律所、公益组织等为居民提供“法律+心理”服务,开业以来,会客厅为众多像老陈一样的居民解决了法律和心理方面的问题。

前几天,有位阿姨来告邻居的状——邻居家装修,在家门口砌了个5厘米左右的高台,还把朝内开的门改为朝外,影响了自家进出。

袁园和居委一起上门去看,发现一个水泥高台横在阿姨家门口,路过确实很容易被绊倒,就劝邻居铲掉这个高台,“大家都是邻居,万一因为这个台子老人摔倒了,你们是要赔偿的”。他也对改了朝向的门提出建议:“换门成本太高,不如装个纱窗,夏天可以通风,就不用一直开门挡着路了。”

邻居本来不以为意,听袁园介绍了《民法典》中的相邻权,才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可能是违法的,一下子偃旗息鼓,乖乖铲掉了高台。

“我们打造这个空间的初衷,就是让老百姓在小区里就能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为居民解决身边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9月至今,这里每周一至周六上午都有法律咨询,共计接待140余人次,还有每周三次的心理咨询和定期开展的普法讲座,为老百姓化解矛盾解纷以及解决问题80余件。

栏目主编: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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