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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男子网购邻居同款车牌,“变脸”进小区,只为省下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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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杭州网 2024-04-19 17:39

为了停车可以不被收费

总有人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在自己的车辆号牌上动手脚

“耍小聪明”......

近日

杭州萧山交警盈丰执勤中队

接到群众举报

称一辆机动车套用自己的号牌

并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

涉嫌套牌车辆进出监控比对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在小区物业监控室内,民警找到了该涉嫌套牌车辆,通过比对,发现除车辆号牌一致外,车辆外观及车型明显不一致。

随后,民警在小区内很快将该车及驾驶人吴某查获。

网购假号牌 轻松进入小区

最终被处以3000元罚款

“你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车牌呢?”“我没交停车费。”面对民警的质问,驾驶人吴某神色慌张。

经了解,吴某在该小区租了半年的车位,到期后为了省钱便没有续租。为了进小区省停车费用,吴某便观察“选中”了小区另一车辆,记录下该车号牌后网购了一副假号牌,用于进出小区时“门禁识别”。

查获前一天,吴某驾驶车辆准备回到小区时,在小区门口偷偷将网购的浙AS8***假号牌换上,顺利进入小区。不曾想,被人举报逮了个正着。

最终,民警收缴吴某使用的伪造号牌,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重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增大了道路安全的事故隐患。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不再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萧山日报、萧山公安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宋慧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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