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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徐汇滨江大平层的“富二代”,为何要21次故意“碰瓷”豪车骗走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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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王婉涵 2024-10-18 18:49
摘要: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外人眼里,“95后”黄某住在十几万元一平方米的徐汇滨江大平层中,还时不时在短视频平台上传相关视频,是妥妥的“富二代”。但背后,却是黄某不断滑落的人生。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披露,黄某因犯诈骗罪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这不是黄某第一次坐牢了。黄某小时候父母离婚,对他疏于管教,所以黄某曾因犯抢劫罪、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黄某的父亲因生意繁忙,还是没有顾及儿子的教育,所以黄某长期游手好闲,还在2019年因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5日。在考出驾照后,黄某买了一辆摩托车,还经常开着父亲的车出门。

只不过,黄某开车时发生的事故有点多。

2021年,于先生驾驶着公司的丰田埃尔法牌汽车正常行驶在路上,准备向左侧车道变道时,通过后视镜观察到黄某正驾车行驶在该车道上,但速度缓慢且距离很远。然而,当于先生变道时,黄某的汽车突然加速冲了上来,两车发生碰撞,各自都有损伤。

事故发生后,黄某态度恶劣,声称于先生变道未让直行,要负全责,还表示,如果于先生不认可,自己耗得起。交警抵达现场后,黄某一口咬定是于先生不当变道导致发生事故。于先生因有工作在身,无法长时间耽搁,只能自认倒霉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后通过保险公司向黄某进行理赔。

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间,黄某采用故意撞击车辆的方式,21次“碰瓷”劳斯莱斯、宾利、保时捷、埃尔法等豪车。2023年3月,法院在审理黄某提起诉讼的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中发现,他因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公司理赔的次数过多,明显不合理,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嫌疑,于是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黄某显然是有意为之。在发生事故前,黄某预先想好哪个部位可能会发生撞击,需要更换零件,甚至预先下了订单。在驾驶摩托车“碰瓷”时,黄某会先换上事故中要损坏的零件,拆除防摔装置,购买准备事故后用于定损的手机、头盔等物品,然后再外出作案。经查,黄某共骗取对方车辆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40余万元。

长宁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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