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8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王蔚静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据悉,根据财政部下达本市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本市计划发行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90亿元。其中:转贷区级使用22.5亿元,全额满足区级专项债券资金需求,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前期费用、城中村改造、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等项目,全力支持各区更好促发展、补短板、惠民生。分配市级使用67.5亿元,主要用于市级轨道交通等项目67.26亿元,临港新片区学前教育项目0.24亿元。相应调整预算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1450.4亿元调整为1540.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上海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和60%予以返还,预计全年增加安排支出40亿元。相应调整预算后,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6004.5亿元;本年收支结余调整为1053.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调整为872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