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28日,澳大利亚联邦参议院投票通过了对该国16岁以下人群实施社交媒体禁令的法案。至此,该法案通过了参众两院的审议正式成为法律,该法律也将在一年后生效实施。根据这一法案,16岁以下未成年人即使获得家长同意也不能使用社交媒体平台。
“一刀切”的禁令看似让人吃惊,但如何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已是各国公认的紧要课题。在澳大利亚出台最严禁令之前,不少国家和地区就有行动。今年3月,美国佛罗里达州出台一项法案,禁止14岁以下的儿童拥有自己的社交媒体账户,社交媒体平台每次违规可能面临最高5万美元的罚款;今年4月,法国也在酝酿禁止11岁以下儿童使用手机,禁止13岁以下儿童使用可上网的手机的立法;今年6月,西班牙政府提出了一项法案草案,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访问社交网络;我国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指出,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通过“社会共治”实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各国相继出台限令,当然是看到了未成年人使用社交网络的弊端,而实施不同程度的限制,无非是在权衡利弊。毕竟,当代青少年伴随着网络发展而成长,一直被形象地称为“网络原住民”,各类社交平台在事实上深度参与了他们日常学习、生活和娱乐的方方面面,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认知社会的重要途径。在这样的大环境中,澳大利亚的最严禁令一出,相当于完全切断青年一代与网络的连接,以社交媒体平台为代表的一方当然会有反对声。但从澳大利亚国内77%的禁令支持率来看,“社交媒体成为欺凌者的工具、同龄人压力的平台、焦虑的推手、诈骗者的工具。最糟糕的是,它还可以成为网络捕食者的工具”被广泛认可,而这何尝不是世界范围内极具普遍性的问题?
正因为网络在一定程度上介入并塑造了青年一代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如果只是由个体家庭、个别学校或组织倡议青少年减少社交媒体的使用,会让一部分孩子陷入和其他同龄人没有共同话题的境遇,这也是公众支持澳洲推出全国性立法的原因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案,一旦违法,孩子和父母不会遭到惩罚,而是对存在系统性违规的社交媒体平台最高可处以495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3亿元)罚款。相对于过往依靠个体层面自律来阻隔社交媒体影响的做法,这明确了平台的监管责任。
著有人类简史三部曲的尤瓦尔·诺亚·赫拉利在他的新书《智人之上》中提到了“脸书”的盈利模式,是通过获得用户的注意力变现——当用户停留时间等同于收益,“脸书”平台的算法的终极目标就是提升用户参与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平台又发现当向用户推送愤怒和仇恨信息能最有效地增加用户的停留时间,于是算法得出的最优决定是传播愤怒。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自媒体时代,会有更多孩子沉迷网上社交和游戏不可自拔,因为算法在运行在干预。也因此,即便立法严禁并不是最理想的解决方案,但鉴于已经发生的未成年人沉迷、网暴等现实,“矫枉”可能需要“过正”。
截至2024年11月发布的《第六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上升至1.96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增长到97.3%,这意味着互联网已经全面融入当代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当中。上文提到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虽然明确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没有强制性的细则约束,当不管多大的孩子都可以无障碍接触社交媒体,他们和真实世界的距离可能变得遥远。
众声喧哗的网络社会,对心智尚未健全的未成年人,如果不加必要的引导,很可能带来思维能力退化和思维极端化等问题。所以,澳洲的严令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