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刚过没几天,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的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很是热闹。12月3日,太湖局召开流域治理40年座谈会;12月5日,环太湖城市水利工作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在太湖局举行。
太湖流域因湖出名、因水而兴,自古以来就是著名的鱼米之乡。如今,太湖流域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域,太湖承担着流域洪水集散地、水资源调配中心和长三角水生态水环境晴雨表的关键作用。2023年,太湖流域以占全国0.4%的土地面积、4.9%的人口,贡献了全国9.8%的国内生产总值,流域人口和经济体量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
太湖是长三角人共同的太湖,但很长一段时间内,太湖治理却存在着“九龙治水”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前后,伴随经济快速发展,沿湖城市“各自为政”的弊端显现,盲目围湖造田、环境污染等乱象出现,同时水又是天然流动的,治水责任自然无法按照行政区明确划分,因此边界上的矛盾不断,且解决难度很大,为此太湖水利的矛盾曾被称为“哥德巴赫猜想”。
这一问题被高层关注并给予了充分考虑:1984年7月29日,在浙江莫干山开幕的太湖治理论证会上,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主任王林宣布消息,国务院已正式批准成立太湖流域管理局,全面管理太湖流域水利工作,并直接掌握全局性工程的控制运用。数据显示,太湖流域是当时上海经济区的主体,包括苏、锡、常、杭、嘉、湖和上海七市及经济区外镇江市的一部分,财政收入占全国五分之一。1984年12月3日,太湖局在上海正式成立,揭开太湖流域治理管理的新篇章。
40年来,太湖局协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守安澜、引甘霖、护碧水,开辟了一条从人水相争向人水和谐转变,全面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比如,早在1959年,沪苏浙就曾试图商定一份统一的太湖治水规划,终因跨行政区而不了了之;而在太湖局成立后,情况有了改变——1987年,一份被两省一市所接受的综合治理方案获批,团结治太进入新阶段。
比如,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是我国七大流域中第一部流域管理综合性行政法规,开创了流域立法的先河。《条例》颁布前,治理水污染,水里只管水里,岸上只管岸上,彼此管不着;《条例》则创新性地将太湖治理从水中延伸至岸上5公里。太湖实现有法可依后,太湖流域城市相关负责人频频主动到太湖局商讨,谈他们对《条例》的理解,问相关做法在《条例》中有无依据等。那几年,太湖局工作人员习惯在包里放几本《条例》,但凡有人谈起,就送对方一本。
再比如,近年来,太湖流域城市建立起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协商机制、环太湖城市水利工作联席会议等一批长效协作机制,基本形成流域区域共保联治新局面。太湖流域管理局局长朱威介绍,今年以来,为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依托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高位推进为期3年的跨界水体共保联治专项行动,推动完成太湖、淀山湖“一湖一策”联合修编,首次完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河湖健康评价,积极推进水生态环境一体化治理。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太湖全湖平均水质类别为Ⅳ类,主要水质指标为2007年以来同期较好水平。
近年来,太湖流域各地在团结治太的同时,也正积极探索创新“两山”理念转化路径,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今年3月20日,全国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在湖州安吉签约,其交易标的是黄浦江源石门坑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6年旅游资源经营权,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机制。在此基础上,截至今年11月,太湖流域已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落地交易9单,合计交易金额超3亿元,授信金额超5亿元。
11月8日,以浙江汤浦水库为底层资产的全国水利领域首单REITs成功上市交易,该水库承担着绍兴市区及宁波慈溪部分区域的原水供应重任,目前已安全运营20余年,近三年营收均超2亿元,收益持续稳定。对此,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黄黎明打了个比方:“如果将汤浦水库比作盆,我们此次发行上市的资产并非盆本身,而是盆中之水,也就是供水的收益。”此外,上海还创新引入“取水权行政管理服务信托”,将多个富余的取水权额度打包,以发行信托产品的形式,通过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流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