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浦东检察
“通过企业合规整改,公司的企业形象和经营有了很大的提升,接下来我们将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处罚,也会继续在检察机关的指导下,持续合法合规做好企业发展。”
日前,在一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刑反向衔接案公开听证会上,被不起诉人讲述了涉案企业Y公司在合规整改后的变化,从免于刑事处罚到接受行政处罚,Y公司在检察机关的严管厚爱下重回经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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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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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公司是一家小微家具企业,没有任何既往犯罪记录,也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在审查过程中,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汪某深刻认识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也让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形象面临巨大危机,主动提出愿意承担企业责任,希望进行企业合规整改,并希望借企业合规的机会重新恢复及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架构。
2023年4月,Y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检察院制发的合规整改检察建议开启了为期6个月的合规之路。经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进行合规考察,Y公司被评定为合格。2024年2月,对本案公开听证后,浦东新区检察院综合犯罪事实、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依法对汪某、Y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不起诉就意味着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吗?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仅表明犯罪行为轻微,可以免除刑罚,但并未否认其行为的违法性。
“不起诉≠不处罚,我们及时将线索移送了本院行政检察部门。保障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才能实现实质公平正义。”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审查,浦东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认为汪某作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违法行为人,应当由税务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考虑到涉案企业已补缴全部税款,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通过合规考察,第五检察部邀请税务行政机关办案人员、听证员对本案启动行刑反向衔接公开听证会,向税务行政机关提出对被不起诉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检察意见。在检察官详细介绍了Y企业刑事合规考察结果后,税务行政机关办案人员对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发表了意见,结合合规验收结果,同意对被不起诉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听证员对涉案企业合规经营再次提出了具体要求。
听证会后,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现场送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指引(财务与税收管理合规版)》,重点围绕财物与税收管理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从规范内部管理到防范外部风险的法律指引,切实强化企业知风险、防风险、抗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们将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制度,畅通合规企业在行刑反向衔接中的处罚平衡与利益保护障碍,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