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市场〔2024〕329号
根据《上海市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型总部的若干意见》(沪商规〔2021〕5号),经企业申请、各区初审、市商务委审定,现认定上海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为贸易型总部。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贸易型总部企业服务工作,落实各项配套政策,进一步优化本市贸易型总部企业营商环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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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市场体系建设处
编辑:张瀚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