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聚焦建设‘五个中心’,检察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在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会议围绕金融检察主题,发布了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综合履职 服务保障国际静安建设检察工作白皮书》。
发布会现场通报了近三年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特点、问题与趋势、检察履职做法及未来努力方向,同时发布相关案例。
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金融犯罪案件531件826人,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洗钱罪等7个罪名。非法集资类案件逐年下降,金融违法犯罪势头初步遏制,部分罪名治理初见成效,防范金融风险氛围渐成,但金融犯罪也呈现出新手法、趋势与特点。
《白皮书》显示,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呈现六大特点:非法集资类案件数量仍居高位,向新领域扩展,洗钱犯罪有所抬头;犯罪嫌疑人 “高学历”比例增加,犯罪对象向高净值人群扩展;私募基金领域案件多发,非法与合法机构均有涉及,缺乏资格审查;保险类案件内外勾结情况突出,多种行为交织,涉及险种增多;非法经营类案件增多,网络化特征明显,有向新领域扩张趋势;涉外汇案件多发,资金多层级跨境流转明显,追赃追逃难度加大等特点。
从案件反映的问题与趋势来看,主要包括六方面:金融犯罪产业化特征突出,非法与合法业务混合经营;金融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与信息网络技术融合加深;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存在“缝隙”,互联网监管力度亟待提升;洗钱犯罪手段不断迭代,与上游犯罪交织致追赃困难;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参差不齐,普法宣传有待加强;跨境金融犯罪对办案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更多国际协作。
在检察履职做法方面,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业化团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8月率先成立金融检察部门,专办金融案件,落实 “一案双查”,严惩洗钱犯罪。出台《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建立“依法办案、防范风险、追赃挽损”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借助院聘专业导师、技术调查官等机制,促进人才成长,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与此同时,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全链条打击金融犯罪,全流程追赃挽损;畅通行刑衔接渠道,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探索金融检察综合履职,释放最大法律监督效能;贯彻数字检察战略,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多维度普法宣传,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