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普法工作要求,现选取住建领域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秩序,努力营造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法治住建建设。
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活动,施工单位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处罚! 2023年底,市安质监总站执法人员根据上海市审计局的移送处理书对某项目进行调查处理,该项目总包单位是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过程中发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该项目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进行主体结构施工直至工程结束。 经查,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无劳务施工资质,却承揽该项目主体结构的施工,存在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分别对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2.4万元和2.62万元的经济处罚。 同时,因该项目总包单位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在违法分包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分别对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3.1万元和6550元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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