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沪告字[2024]第121、122、123号公告现场交易活动安排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沪告字[2024]第121、122、123号公告》的规定,现确定该公告现场交易活动安排如下:
请上述地块各竞买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出让须知第十二条第(三)款第2项)携带相关材料在现场交易活动开始前30分钟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参加现场交易会。
特别提示:
1、请各竞买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至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进行挂牌报价。
2、各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27日24时前完成交易资金封存监管。
3、每幅地块每个竞买申请人可有2名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有权受托人)进入现场交易厅室,并请带好公章(如仅有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必须携带公章),以备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现场签约手续。请竞买申请人遵守场内秩序,服从主持人及工作人员管理。
4、各竞买申请人应于规定的现场交易会时间前到达交易会现场,未按时到达的将不能参与现场交易活动。
5、请成交地块的竞得人在现场交易活动结束后及时联系出让人,并按出让人的要求与出让人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