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一名公司女工因拒绝下班后“加练”年会舞蹈被辞退的话题,引发关注。起因是该员工连续工作12小时,由于身体疲惫且事先未被告知,选择了直接回家,公司随后以“年会节目排练有怨言,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将其辞退。
年会是展示企业文化的窗口,对塑造品牌、凝聚员工、沟通感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某招聘平台调查显示,超过半数职场人并不期待年会,企业要求员工牺牲下班休息时间排练节目是主因。企业举办年会,应当遵循自愿、轻松、快乐原则,并对加班加点排练者支付加班费。若强制要求员工参加排练,不但达不到举办年会的目的,还会损害企业形象和员工忠诚度。
孟亚生/文 曹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