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科规〔2024〕13号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13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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