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2024年,江苏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通过“网上抽查+实地检查”的方式,抽查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督促整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问题文件,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现将抽查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某市公务员局、财政局、卫健委联合指定特定医疗机构作为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定点体检医院
《关于明确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定点体检单位的通知》中“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定点体检单位为某市人民医院、某市中医院、某健康管理中心、某医院”等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三)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目前文件已整改。
二、某县级市人民政府违规设置准入障碍限制外地机构进入本地开展经营服务
《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分支机构”等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的规定。目前文件已整改。
三、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特定出函机构提供投标保函(保单)业务
《关于公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出函机构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71家出函机构可供投标人选择办理投标保函(保单)业务,非公布名单中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文件平台恕不接受”等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三)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十一条“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涉及保证金的政策措施,不得设置以下不合理限制:(四)要求经营主体从特定机构开具保函(保险)”的规定。目前文件已废止。
四、某开发区管委会排斥、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2024年零星公告零星工程检测招标公告》中“三、资格条件。5.外地检测机构必须取得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等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三)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目前文件已废止。
五、某县人民政府要求优先采购本地不锈钢产品
《某县不锈钢产业发展规划》中“鼓励县域内企业优先采购本地不锈钢制品产品,支持政府公共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地企业产品”等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三)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目前文件已废止。
六、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对企业违规设置不合理退出条件
《某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中“本区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取得市外上市公司股权并成为第一大股东,境内上市公司注册地、境外上市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和纳税地迁至本区,且承诺10年内不迁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万元;对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本区的市外上市公司,承诺10年内不迁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万元”等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第九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二)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目前文件已整改。
七、某县交通运输局违法干预驾校收费价格
《某县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规范经营指导意见》中“考虑到城乡差别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城区驾校和乡镇驾校收费可以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500元,且须报送主管部门备案”等内容,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一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三)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目前文件已整改。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洪叶 许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