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上海金融监管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金融监管总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强化改革担当,不断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奋力开拓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上海实践”。
一、靶向发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上海金融监管局始终将风险防控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合力推进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持续强化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力度,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分批落地,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强大的金融风险管理能力是国际金融中心稳定运行的关键。上海金融监管局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以科技赋能监管,充分利用监管数据,不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奋力筑牢风险防线。一方面,积极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支持地方政府做好保交房工作和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布局、苦练内功,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积极应对净息差收窄和利差损等各类风险隐患。
二、凝心聚力,谱写“五篇大文章”上海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上海金融监管局聚焦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认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印发科技支行梯度培育工作意见、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行动方案,联合发布上海市首个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规范性文件,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推进商业养老金等试点,加强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督促指导保险业靠前应对台风“贝碧嘉”“普拉桑”冲击,切实提升风险减量服务质效。
上海金融监管局将始终坚持“四个放在”定位,深入结合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充分发挥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做好“五篇大文章”上海卷。一是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持续开展科技支行梯度培育,加快建设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领先区,进一步扩展集成电路共保体服务企业范围,加强创新实验室建设。二是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深入实施绿色金融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制定银行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操作指南,扩大环责险覆盖面。三是丰富普惠金融供给,持续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结构优化,指导金融机构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四是加强数字金融赋能,推动搭建统一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加快“保险码”三期工程建设。五是积极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车险理赔服务,探索推出上海养老保险行动方案。
三、多点用力,扎实开展改革开放创新试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性探索。上海金融监管局深刻认识上海作为对外开放桥头堡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努力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试验田功能,找准切口、先行先试。今年以来,会同长三角三省一市金融监管局建立金融监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联合地方相关部门制定临港国际再保险功能区配套措施。深入调研航运保险服务提级增效举措,出台《关于推动上海航运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组建绿色船舶保险共同体。推进非居民并购贷款业务试点。进一步扩大开放,批复2家外国银行分行增资数亿元,协助批设2家外资再保险机构。
开放和国际化是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特征。上海金融监管局将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一是加快再保险、航运保险等重点业务领域发展。落实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贴身监管职责,逐步提升航运金融全球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小切口先行先试步伐。密切协同相关部门,加快开展非居民并购贷款、银团贷款跨境转让等方面的先行先试与经验积累。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外资机构诉求响应常态化机制,探索差异化监管。促进提升外籍人士金融服务便利性。四是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发挥在沪外资金融机构连接作用,用好国际监管联席会议等平台,深化国际金融治理协作。
四、协同努力,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上海金融监管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印发强监管严监管行动方案,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进一步强化“五大监管”,推动全局监管效能再提升、监管水平再提高。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协作,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强大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强国的关键核心要素之一,也是国际金融中心稳定运行的必要保障。上海金融监管局将以“四新”工程为引领,全面强化“五大监管”,把党中央关于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工作要求,转化为全面提高监管效能的实绩实效。一是深入实施强监管严监管专项行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流程,持续完善非现场监管体系,强化现场检查效能,提升行政处罚工作质效。二是提升监管数智化水平。推进数据治理,持续优化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关键流程数字化,探索强化人工智能应用,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基层探索。在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下,继续深化与地方政府的良好协作,将风险预警、风险处置、行刑衔接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更好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五、同心勠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上海金融监管局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贯通协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监督监管贯通工作机制,打造廉“沪”金融品牌,持续推动中资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引导行业积极落实党中央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党的领导是做好金融监管工作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上海金融监管局党委将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严管厚爱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三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动把有限的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四是强化金融反腐。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化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工作走深走实。
本文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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