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对外发布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2025年1月2日上午,上海嘉定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在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大厅窗口顺利完成了区内首笔水资源税申报缴纳,标志着嘉定区水资源“费改税”征收工作正式启动,后续各取水单位可方便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在税务系统上完成水资源税申报缴纳。嘉定区税务局、区水务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一起见证了区首张水资源税完税证明的开具。
下一步,嘉定区水务局和区税务局将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确保水资源费改税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嘉定水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