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2025年起,一批教育新规开始施行,涉及法律法规、高校招生、中考体育等诸多方面,一起来看——
视觉中国
202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正式实施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学位法,对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授予学位不再“唯论文”。新《学位法》对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的规定,比以往更多元。过去,《学位条例》要求,研究生要获得学位,除了完成课程考核、修满学分,还要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如今,《学位法》增加了两条要求:“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强调分类发展、分类培养。这种法律层面的导向,自然会影响高校、科研单位,陆续调整原有的培养体系、学位授予标准,破除“唯论文”论。针对专硕、专博,不强求学术理论功底,而侧重专业实践能力,不一定非要写论文、发论文。
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以立法形式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填补了学前教育法律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形成了覆盖全学段、完整教育链条的教育法律体系,对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法以立法形式确立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以坚持儿童为本理念作为立法原则,以高标准落地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以促进科学保育教育、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为主线,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指引。
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
2025年,50%的县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2024年,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提出要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到2025年,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
视觉中国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江苏有望实现“每天一节体育课”全省小学全覆盖
2024年8月,江苏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2024年秋季学期全面推行实施小学每天一节体育课。2024年江苏省教育厅也是在全国率先推出在小学先来推动体育健康改革的试行意见,规定在全省13个设区市先试点,每一个市拿出两个县市区试行一年。每天一节体育课,试点先行,小学先做,然后初中、高中再适时跟进。据悉,将在2025年秋季学期“每天一节体育课”全省小学全覆盖。
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联合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30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在提高办学条件方面,方案提出多项任务。比如,修编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科学研判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人口集聚等情况,建立学位供给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例达90%以上,并持续提升;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缩小义务教育班额,探索小班化教学。
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将达到100%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基于坚持立德树人、协同育人、需求导向、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我省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100%,网上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水平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依法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是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重要工作职责,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是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长胜任力、促进家校(园)社协同共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按要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建设本单位的家长学校,校(园)长担任家长学校校长,对家长学校各项工作负总责。家长学校校长、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务的教师、班主任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共同组成的校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日常管理事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校务管理委员会会议。
到2025年,建成50个产教融合集成平台、20个公共实习实训中心(平台)
根据江苏省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职业院校产业教授选聘计划,每年从行业企业选聘200名左右的产业教授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国有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5%设立学徒岗位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到2025年,建成50个产教融合集成平台、20个公共实习实训中心(平台)、30个紧密型职教集团。
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设300个左右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在综合高中班基础上探索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推动更多职业院校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加快构建终身教育服务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学生注册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动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培训的学分认定和累计。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鼓励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服务属地开展职业培训和社区教育,联合社区(街道)共同建设社区教育基地或举办社区学院。到2025年,省高水平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年培训人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力争到2025年,实现适龄特需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全覆盖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力争到2025年,实现适龄特需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全覆盖,3至6岁特需儿童入园率达到85%,特需学生高中阶段受教育率达到80%,赋予学校基于个体需求实施课程改革的责任和自主权,建立基于循证的因材施教专业服务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形成公益普惠、高质量融合的江苏特殊教育发展模式,让每一名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
到2025年,各设区市及常住人口达20万人的县(市、区)均建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服务。办好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教办学点。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省级统筹基础教育发展经费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到2025年每生每年不低于7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落实学前和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可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各级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统筹使用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等经费,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到2025年,全省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推动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程晓琳 杨频萍 李睿哲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