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新年第一周,记者从国家电网相关部门获悉,江苏省又有2家虚拟电厂注册公示生效,即将正式参与电力交易。这也是2025年我省“上新”的首批虚拟电厂。
从全国层面看,为进一步引导全社会践行碳达峰目标,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中明确提出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典型地区高比例需求侧响应、建设一批虚拟电厂,为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提供重要支撑。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11月中旬,江苏首个市级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在常州成立,几乎与此同时,江苏启动公示首批虚拟电厂。
截至目前,全省已公示了7批次共16家虚拟电厂。依照国家能源部门《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及《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相关要求,经过市场各方反馈无异议,最新公示通过的为江苏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无锡西区售电有限公司两大虚拟电厂。
去年迎峰度夏以来,不断在各级电网系统被提及的“虚拟电厂”,究竟是“何方神圣”?没有厂房如何发电,如今又何以被布局正式参与市场交易?
在电力专家们看来,相比于具有传统物理生产流程的集中式大型电厂,“虚拟电厂”并不具有实体存在的电厂形式,而好比一个电力“智能管家”。
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系统,它基于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
分布式电源(光伏发电等)、分布式储能、可控负荷、充电桩等不同类型的分布式电力资源,就如同“沙”,借助“虚拟电厂”,可实现“聚沙成塔”。
此外,传统电厂能量流动是单向的,即电厂→输电网→配电网→用户。而“虚拟电厂”能量流动,却是双向的,也就是说,“虚拟电厂”市场主体可以与电力市场实现实时互动。
按照电力市场交易中对“虚拟电厂”的最新规定,“虚拟电厂”作为电力市场交易新型主体,需根据电力交易平台虚拟电厂市场注册操作手册,在平台完成市场注册并生效后,方可办理后续履约保障凭证缴纳、调节性资源(如二类用户)签约等业务,市场注册具体要求如下:基本条件方面,虚拟电厂注册需符合《售电公司管理办法》中的各项注册条件。注册审查时,交易中心收到虚拟电厂提交注册申请之日起,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核验。
对于提交的注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虚拟电厂需按驳回理由对注册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关于注册公示与生效,通过形式审查的虚拟电厂,交易中心将其注册条件和信用承诺书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场注册生效。
(图为外省已投用的省级虚拟电厂管理系统)
从最新一波名单中可以看到:国内能源界名企如国电投、国网江苏综能、国网江苏电动汽车、协鑫、万帮数字能源、华能等均已加入,积极“搭建”江苏虚拟电厂,为全省用电保供护航。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倪敏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