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沪绿容〔2023〕49号)和《上海市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方案》(沪绿容〔2023〕51号),经各涉林区绿化市容局推荐申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组织审核评价,以下43个行政村拟被认定为2024年度“上海市森林乡村”,现进行社会公示。来看详情↓
上海市森林乡村是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评价认定的荣誉称号,评价标准包含: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
社会各界如对以上评价认定结果有意见或建议,可在1月2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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