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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的通知

转自:上海经信委 2025-04-03 19:58:11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为进一步加快创新产品应用示范,现开展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申报范围包括2021-2024年被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产品、通过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的产品、获批“安徽省新产品”和“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2021-2024年度成功获批三省一市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项目的产品。

二、申报材料

填写长三角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请案例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将申报纸质盖章材料寄送至所在省(市)经(工)信部门地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张老师 13262286970

李老师 15902199907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307

邮箱:changhao.li@foxmail.com

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黄老师 025-69652665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苏兴大厦1615

邮箱:87374383@qq.com

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崔老师 17369983879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

邮箱:984826987@qq.com

4.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温老师 055162871740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省工信厅科技处

邮箱:wenxiaodan@ahjxw.gov.cn

附件:长三角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提纲)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长三角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提纲)

一、企业简介

1、基本情况(不超过500字)

主营业务、市场销售、分支机构、获奖/荣誉等方面基本情况。

2、核心能力(不超过500字)

在本领域技术创新、行业深耕、应用实施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二、产品情况(不超过1000字)

1、名称(产品名称)

2、概述(简要说明产品基本情况、主要功能等)

3、产品介绍(详细介绍产品功能模块,新技术应用、主要应用场景)

4、产品技术先进性(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能力,包括内核情况、关键核心技术情况等,以及技术在行业的先进性)

5、软件类产品需提供兼容性和适配性情况说明,如与上下游应用软件、操作系统等软件兼容情况和计算机等硬件适配情况等

三、应用情况(不超过1000字)

说明已经取得实施效果、推广成效、对其他应用领域的可借鉴、可推广、可实施的成果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