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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对“无薪试岗”要敢于说“不”

转自:交汇点 2025-04-07 18:35:51

日前,沈阳一教育机构招聘时,要求应聘者试岗7天,试岗期无工资,试岗通过后方可入职培训。主管部门获悉后立即叫停了这一错误做法。

“无薪试岗”,看似合乎情理的要求,其实暗藏玄机。企业利用一些人求职心切的心理,让他们“试岗”,然后再以各种理由拒录,让“试岗”变成免费打工。况且。在此期间一旦出现工伤等意外情况,求职者往往面临投诉无门的窘境。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必须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因此,遇到“无薪试岗”的不合理要求时,求职者要坚决拒绝,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也要坚决打击这种愚弄求职者的不法行为。

文/胡波 图/张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