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7点多,长宁交警巡逻至长宁支路江苏北路路口附近时,发现有一辆白色商务车逆向停靠在路边,民警随即上前开展检查。
“请出示你的证件。”
“我没有证件。”
当民警要求坐在驾驶座上的郭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他谎称自己并非驾驶员,只是帮朋友看一下车子,自己也不知道驾驶证、行驶证放哪里了。
“我在与郭某的交谈过程中,他一直眼神闪躲,回避我的问题,所以我请指挥中心调阅现场视频监控。”长宁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民警张珺浩说。
通过调阅公共视频,郭某的谎言不攻自破,原来,20分钟前,郭某驾驶车辆逆行之后,停靠在了路边。“郭某自2011年获得驾驶证后,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之后一直未处理,超过有效期后,被依法注销。”张珺浩说,通过对郭某的身份证号进行查验,他有了新的发现。
在确凿证据面前,郭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失格”驾驶的违法行为。原本心存侥幸,想趁着清明假期借朋友的车外出,不料还未出行就被民警查获。“郭某因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张珺浩介绍说。
警方提醒:驾驶员要养成定期检查驾驶证状态的习惯,及时办理审验和换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或吊销,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撰稿:李婷婷
编辑:毕扬静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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