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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许可事权下放啦!9月1日起, 这些事项在“家门口”就能办→

转自:徐汇通 2025-09-01 08:55:21

自2025年9月1日起,徐汇区水务局正式承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事项。工业、餐饮、医疗等12类排水户不用再跑市级窗口,在区里就能轻松办理。一起来看看怎么办、在哪办、要注意什么吧!

哪些单位需要办理?

以下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需办理排水许可:

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畜禽养殖、屠宰;

宾馆酒店(有消毒排水)、科研单位(有化学实验排水);

港口经营(有船舶生活污水)、汽车清洗、车辆修理等;

小型餐饮(150平方米(含)以下)和饮品类商户(如咖啡、奶茶等)适用简易流程。

办理类型有哪些?

首次申请

变更/延续

重新申请

在哪办?怎么办?

办理地点:徐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厅30号窗口

地     址:徐汇区南宁路96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中午不休息)

咨询电话:021-24092222转3833

办理方式:优先“一网通办”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窗口提交

主要流程:咨询服务 → 批前帮办 → 提交材料 → 形式审查 → 技术审查/现场核验 → 审批决定 → 事中事后监管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法定15个工作日)

需要哪些材料?

1. 首次申请/重新申请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通过“一网通办”申请无需提交)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已实现共享的,免于提交)

内部排水管网图纸及说明

预处理设施材料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承诺书

水质检测报告或承诺书

2. 变更/延续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通过“一网通办”申请无需提交)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已实现共享的,免于提交)

与申请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原《排水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已实现共享的,免于提交)

提示: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还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小型餐饮/饮品类商户只需提交“一图一表一承诺”或“一表一承诺”,流程更简便!

温馨提醒

排水许可是法律责任,更是环保承诺。

不乱排污水、不私接管道、不向排水口倾倒垃圾;

定期清理隔油池、检测井,保持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发现排水问题,可拨打区水务投诉电话021-54241924。

爱护排水设施,共建美丽徐汇。让我们一起努力,让徐汇的水更清、城更美!

记者:杨宜修

编辑:邱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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