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执行法官与干警们来到位于新桥镇的涉案房屋,屋内的铁皮门帘半拉着。门口张贴着区法院于8月7日发出的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在2025年8月22日18时前搬离上述房屋。但马某逾期未执行,始终住在涉案房屋内。
大家走进一看,屋内还留有一张办公桌、两把椅子、一台打印机、一个文件柜、一台冰箱以及多箱制冷剂。房东说,即便房屋已张贴了公告,也断了电,但马某依旧我行我素,进出房屋。
见马某不在,执行法官拨通了马某的电话,“马某,你人在哪里?快回来。”“我出去了,在办事情!”马某的口气里带着一丝不屑。大家守到中午11时,马某仍未出现。
直至12时30分,马某不紧不慢地来到了涉案房屋。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和干警们也闻讯赶到。面对强制执行,马某还试图狡辩,抵赖自己不履行的行为。法官随即将涉案房屋贴上了封条。
“查明被执行人马某无视法律,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其行为已经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执行,为严肃法纪,维护法律尊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拘留十五日……”执行法官当场宣读了执行裁定书,执行干警给马某戴上了手铐。后续,区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在涉案房屋的财产进行清点、评估拍卖,对于拍卖所得价款将扣除必要的处置费用后,偿还给申请执行人。
“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国家强制力,必须无条件履行!任何企图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是徒劳的,终将受到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追究等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陈菲茜 实习生:沈欣卓
编辑:周正豪 桂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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