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某日,男子顾某与市民刘女士准备在某KTV包厢内交易虚拟货币。但因KTV没有开门,两人准备另觅他处。正当两人走下楼梯时,民警突然出现将顾某带走。这是怎么一回事? 隐秘的交易“任务” 十多天前,顾某在网上结识一名声称有赚钱方法的网友,说只要跟着他进群卖虚拟货币就能赚钱。顾某刚一进群,就有人告诉他交易规则,群里会定期发布“任务”,内容包括虚拟货币交易地点和金额,只要看到合适的,就可以主动接单。上家还向顾某强调,交易时只能和客户谈买卖虚拟货币的事,别的不能多嘴。 等顾某接取“任务”后,上家就会让对应客户添加其联系方式。期间,顾某会以币商的身份联系对方,询问是否需要购买虚拟货币,并根据“任务”信息进一步确认客户的具体信息后,才会商谈下一步交易细节。 与客户见面后,顾某会先按照上家的要求,尽量寻找类似KTV包间之类的密闭环境,并在交易完成后删除交易对象的联系方式。交易完成后,顾某就可以获取上家发放的虚拟货币作为佣金。 之后,顾某又多次完成“任务”赚取佣金,但他不知道的是,此时公安机关已经接到相关线索,开始关注他的动向。原来,顾某所谓的上家其实是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这些客户都是诈骗受害者。诈骗团伙以投资理财做为幌子,欺骗被害人在线下把钱交给顾某。收到被骗钱款后,顾某就依照指示,自行购买相应价值的虚拟货币并转移给犯罪分子。 为虎作伥终落法网 顾某与刘女士的聊天记录 顾某到案后供述,他看到群里交易规则中写明“不得提醒、引导客户不要上当受骗”,再结合与客户的聊天记录,上家提出在隐秘地点交易、事后删除联系方式等逃避警方侦查的要求,种种迹象让顾某察觉到自己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买币的客户是被骗的。但即便如此,顾某还是在利益的驱使下继续为虎作伥。 在全面审查本案证据后,检察官认定,顾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多次在线下将被害人被骗钱款置换为虚拟货币转移给上游犯罪分子,并以虚拟货币形式获取好处费,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检察官法治教育后,顾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 2025年5月,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顾某提起公诉。同月,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示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网络上所谓的赚钱方法,千万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可以事先在网络上搜索是否有相关诈骗案例。大家不仅要认清背后可能潜藏的网络诈骗陷阱,以免损失钱财,更要避免像本案中顾某这样,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同时,检察官也想提醒投资者们要增强风险意识,尽量选取受法律保护的安全、可靠投资方式,以免受骗上当。徐汇区检察院也将依托“光启X空间”,继续依法打击惩治涉虚拟货币犯罪,斩断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输血供粮”的链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