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生活的缝隙里,总有一些人因疾病、意外或孤身无依而陷入困境。他们该向谁求助?在徐汇,区民政局不断梳理完善救助政策,织密民生保障的安全网,让遇到难关的人都能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度与支持。
61岁的钱老伯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无儿无女、腿脚不便,老伴去世后生活陷入孤寂与无助。去年冬天,他因摔伤卧床,连热饭都成困难。社区救助顾问在走访中发现了这一情况,及时上门评估并确认他符合特困人员条件。如今,钱老伯在养老院里有人照料起居,医生定期体检,节日里还有志愿者陪伴。他常常紧握顾问的手,感动地说:“幸好有你们照顾我。”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以提出申请:
(一)无劳动能力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二)无生活来源
申请人的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关于财产规定的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哪些人属于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特困人员;
1.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关于财产规定的;
3.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关于财产规定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关于财产规定的。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保障特困人员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求。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2025年7月至今,每人每月为2145元),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多方面因素,适时适度调整。有关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二)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1.经评估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原则上实行集中供养,由供养机构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2.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且选择分散供养的,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服务。未成年人(不包括残疾人)按照照护三级标准提供相应生活照料服务。服务待遇为评估等级同等标准的1.3倍。
(三)提供疾病治疗
1.特困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实行全额补助。
2.承担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产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各类制度性的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死亡后,按照“移风易俗、文明办事”的原则,为其办理丧葬事宜。
(五)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特困人员中未成年人或已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保障其接受教育,并继续享有其他救助供养待遇。
本人通过网上或者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村)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上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意见》(沪民规〔2022〕4号)
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有类似需求,可以通过汇救助小程序线上申请,或前往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委会寻找社区救助顾问咨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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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沈艺飞
编辑:孙清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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