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应届生小米入职一家美妆企业。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00元,试用期4个月。本月初,小米发现银行卡上到账的工资不是约定的8000元,而是6400元。询问HR之后,对方回复说,试用期期间,工资打八折。小米疑惑,可是合同上明明没有写啊……这也可以吗?
资料: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编辑:戴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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