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小李
因为业务需要,我们公司今年分立为了a公司和b公司,投资人没变,现在a公司承受了原来公司名下的办公用房,a公司需要缴纳契税吗?
申税小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以下简称为《公告》)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温馨提示:
1.《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2.《公告》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3.《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供稿、制作: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