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交警部门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核验并检查了限速器、蓄电池等关键部件、产品合格证信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情况,对经营单位进销货台账、产品库存等进行一一核对;并根据有关工作提示和法律法规要求,向销售单位明确GB 17761-2018和GB 17761-2024等新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转换时间节点,向经营单位介绍整车、充电器、蓄电池等产品迭代技术要求与安全规范,督促经营单位在过渡期限内及时完成库存清理。
执法人员检查了经营场所张贴选购通告、警示案例等海报情况,确保消费者在选购时可以快速知晓注意事项,有效警示销售单位不得进行经营性违法改拼装等行为。检查了销售单位遵守和履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情况,督促其完善经营单位品控管理事项,落实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等制度,鼓励其对自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或线索,积极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确保产品流通链条安全可控。
区公安分局交警部门围绕近期涉及电动自行车经营性非法改拼装导致的交通安全事故,对经营单位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法律责任意识、产品合规意识,形成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合力。
下阶段,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结合辖区实际,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深入整治,净化辖区市场环境。
记者:陈天艺
图片:钱堃
视频:钱堃
编辑:徐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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