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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嬉戏撞伤路人,广富林街道“三所联动”调解化矛盾

转自:上海松江 2025-10-22 19:55:09

男孩在场地上嬉戏时冲撞了一旁的路人致其受伤。当事人双方在广富林派出所纠纷调解工作室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一起意外伤害纠纷最终在“三所联动”的推动下画上了句号。

当天傍晚7时许,两名男孩在店铺前的空地上玩耍,互相推搡时,其中一个小男孩后退了一步,正好撞倒了当时正在散步的施女士,施女士随即倒下。

见状,经营店铺的男孩母亲李女士第一时间送施女士就医。后经救治,施女士的伤系右肩肱骨大结节骨折伴肩袖损伤。医生建议手术治疗,但因考虑到自身的身体情况,施女士最终选择保守治疗。当事人双方对事实都无异议,但在赔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后报了警。

在广富林派出所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社区民警悉数到场。施女士丈夫称,虽然自己已经退休,但仍在外工作,家里的琐事和家务都由施女士负责。如今施女士受伤后,自己只得请假在家照顾。他们认为对方除了需要承担施女士的医疗费、营养费等一些基本费用外,还需要承担其丈夫的误工费,共计6万余元。

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数额,李女士无法接受,并称自己的经济状况不佳。为详细了解李女士的实际情况,调解员们开展了侧面了解,印证了李女士的说法。

“事发区域旁是孩子的游乐设施,虽然此次是突发事件避之不及,但市民在经过时,应有一定预期。在施女士受伤后,对方第一时间陪同就医,态度还是非常积极的。”调解员们说,“如果数额上一直没有让步,那显然是无法推动和解的。我们就想着,能不能按照市面上一般请护工的开支来计算赔偿数额,最终数额定在了4万元”。

调解员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从情理出发将心比心地调解。而律师则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双方分析了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解决方案的有效性。在律师梁春燕看来,施女士提出的赔偿数额是合情合理的,除了当下造成的伤害程度,未来还可能要面临康复治疗。若付之诉讼,法庭首先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施女士的情况,并结合类案,预计赔偿金额在十余万元。但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诉讼过程,最后追偿的情况也将受到对方经济情况的影响。

事关各方诉求和利益,该案前前后后调解了两次,而每一次,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社区民警都在场,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并通过司法确认,要求李女士分期赔偿。

记者:陈菲茜

编辑:王红霞

审核:周样波 周正豪